天津市大悲禅院殿堂供品供奉指引
2026/01/22
为规范大悲禅院殿堂供奉物品事宜,维护殿堂庄严、清净、整洁,保障佛事活动有序开展,满足信教群众信仰需求,遵循佛教教义教规,秉承崇俭戒奢原则,特制定本指引。
一、如法供养,心香为上
供养三宝,须以虔敬之心,一瓣心香,一念清净,远胜形式奢华。倡导以诵经、礼拜、念佛等善行回向,与供品相辅,方为圆满。
二、供佛之仪,规范有序
供佛时,可燃三支清香,以示恭敬供养;亦可依循殿堂义工指引,将供品供奉于殿堂之中。
常见供佛供品建议:鲜花、灯烛、净水、瓜果、茶品、素食糕点。
其他供佛供品建议:米、面、油、干果、干货等物品以及其他符合佛教习俗规定的供品。
三、供僧之需,切合实际
供养僧众时,所供物品用于僧团修行与日常生活,此类物品禁止放置于殿堂内,需遵循寺院指引,送至客堂、斋堂等指定地点。
佛教传统“四事供养”建议:饮食、衣服、卧具、医药。
其他供养僧众物品建议:文化用品、日用品、净资以及其他符合佛教习俗规定的物品。
四、维护净土,严守禁忌
为维护佛教道场和殿堂的清净庄严,保障场所内人员安全,严禁供奉以下类别物品:
(一)含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易招引虫蚁的物品;
(二)荤腥肉食、酒类及含酒精的饮料;
(三)世俗娱乐物品、具有商业广告性质物品;
(四)过期、变质、腐烂、包装破损或来源不明的食品物品;
(五)凡不符合佛教教义、场所规定及公序良俗的物品,均不得供奉。
清净道场,共护共修;
一念虔诚,功不唐捐。
天津市大悲禅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