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大悲禅院举行“12.4国家宪法日”讲座活动
2024/12/03
2024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,践行落实天津市佛教协会《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,强化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天津市大悲禅院于12月3日举行“12.4国家宪法日”主题讲座活动。
本次国家宪法日讲座的主题为“弘扬宪法精神,厚植爱国情怀”,由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贺亮讲授。
天津市大悲禅院监院悟通法师主持,天津市大悲禅院全体僧众、职工、义工参加。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,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。宪法作为根本法,是其他法律、法规赖以产生、存在、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,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、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,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。
通过此次讲座活动,天津市大悲禅院将更自觉地做宪法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,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,不断推进寺务制度建设,将现代法治精神与佛教优良传统有机结合,为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。
编辑︱玄昊
摄影︱照煊
校审︱究道
审核︱客堂